【湖韵实验·安全】道路交通安全致师生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11-27 12:48   宁夏  

道路交通安全致师生家长的一封信


各位师生家长:

“车祸猛于虎”已成不争的事实。据调查,我国每年有两万多名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伤残或死亡,全国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消失一个班的学生,交通事故已成为未成年人的头号“杀手”。为减少和避免交通事故给家庭带的痛苦和不幸,现就学生上、放学路途的交通安全温馨告知如下:

一、自觉遵守基本行走规则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靠右靠边走人行道,不突然横穿马路、翻越护拦;不闯红灯,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无斑马线时要注意观察往车辆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过十字路口时,要服从信号灯指挥,不要与机动车抢道通行。

二、自觉遵守骑车基本规范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载人;不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不满18周岁不得驾驶机动车(尤其是家长,不放任、不纵容孩子无证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请教育并监督好您的孩子自觉遵守上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要违反规定骑车上路,避免交通事故伤害。骑自行车上路时一定要靠右行走,过马路,回头看,没有车辆再横穿。

三、掌握乘车安全基本常识

请家长教育好您的孩子在乘车上、放学途中注意安全,

1.不乘坐无牌无证、未经年检、未购买保险的车辆;

2.车辆行驶中不要把身体伸出窗外;

3.必须等车停稳后方可上、下车;

4.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后方是否有车辆通过,不要一下车就跑。

四、家长要做文明出行带头人

家长在驾驶机动车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驾、不毒驾、不闯红灯、不占用应急车道、礼让斑马线,不驾驶无牌无证车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驾驶、乘坐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时自觉佩戴头盔,拒绝危险驾驶,争做安全明出行带头人。

五、遇到交通意外时要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

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二是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不要对受伤者强拉硬拽,可利用学过的急救常识采取止血、包扎等急救措施;三是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记住肇事车辆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便于以后的事故处理。

各位家长监护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在健康快乐中学习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为了孩子的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务必请您教育并督促好您的孩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银川市金凤区实验小学

     2024年11月26日

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校风——和润心灵 雅行未来

校训——从小事做起 成最美自己

教风——至诚于心 至善于教

学风——与爱相伴 与乐同行

签发:周学燕

审核:包丽君

编辑:杨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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