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安街知事: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其应聘了西安一公司的助理岗位,“试岗第一天被要求陪睡、处对象”。11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发布通报称,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9日晚,雁塔分局再发“警情通报”称,已对该公司34岁的男性总经理陈某治安处罚。
女青年受聘于某公司,试岗第一天竟被总经理要求陪睡。真称得上新时代的“拍案惊奇”!从公开的报道来看,部门领导“潜规则”女下属的例子比比皆是;但像这样没有铺垫、没有过渡,第一天就对女员工提出如此下流要求的“老总”,的确是“凤毛麟角”、人中极品!
“陈总”色胆之大,令人咋舌。大宋西门庆想占潘金莲的便宜,还谨小慎微,仰仗王婆从中撮合;而今陈总经理想“潜规则”女员工,却是色相毕露、直奔主题。在他眼里,道德与法治全都是扯淡,我陈总“一言而为天下法”,我想怎样就怎样。何况人家这位女员工是品行正派的良家女,否则她也不会在网上曝光此事。
“陈总”素质之低,令人难以想象。新员工到任,作为总经理,本该把她的工作职责加以明确,工作范围加以界定,工作任务加以部署。但这位老总却是不谈工作谈“对象”,不谈业务谈“陪睡”。仿佛他开的不是什么公司,而是灯红酒绿的“娱乐”机构。无怪乎有网友在此事的新闻报道后面留言曰:不知他是总经理还是总流氓?
美女身上故事多。难怪一谈到女助理、女秘书之类,人们往往颇有微词。而实际上,这可能不是女员工的错,倒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上司们最欠口诛笔伐、绳之以法。以权胁迫,以利引诱,逼其就范,是这些“经理”“主任”们的拿手好戏。民谚云:“好端端的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报道没有说西安这家公司规模有多大,是国营还是民营。但即使是民营企业,也不应是“道德洼地”,更不该是法外之地。这些企业的负责人若能坐得端行得正,无论是对个人口碑还是对企业发展,都有积极意义。否则,一个见了美女便像饿狼一般、流氓成性的企业老总,他的企业任凭怎么折腾,也好不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