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域不可以买卖。
在我国,空域属于国家主权范围,个人或组织没有空域的买卖权。即使是私人飞机,使用空域也需要报备和审批。
空域管理现状
我国空域由空军管理,非常不开放。个人购买飞机后,如果没有合法的空域使用权,飞机也无法正常使用。目前,我国空域管理较为严格,私人飞机在使用时需要经过复杂的申请流程,包括托管、民航局批准、申请航线等。
低空经济相关政策
近年来,低空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例如,济南市平阴县以9.24亿元的价格出让了该县低空经济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这是全国首例低空经济特许经营权交易。通过这种方式,地方政府可以获得财政收入,推动低空经济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综上所述,尽管低空经济在不断发展,但个人或组织仍然没有空域的买卖权,空域管理依然严格。
民用航空飞行高度一般在6000米以上。
低空空域指的是1000米以下的飞行区域。
在2009年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研讨会上,有关方面提出将3000米以下的空域分为3类:
管制空域、监视空域、报告空域。
2013年起,航空管制放松,低空空域开放将在全国铺开,湖北等中南地区5省37片空域将开放。
放开低空领域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尤其是“大交通”系统的发展和确立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4年11月23日闭幕的全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工作会议确定真高一千米以下空域将实行分类管理有序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