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请查收阳信公安交警这份佩戴头盔倡议书

政务   2024-11-20 18:39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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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

     摩托车、电动车因其速度快、性能差、保护措施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摩托车、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与保护措施差,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大多造成头部受伤,而头部是人的生命神经中枢所在部位,是生命裸露在外面的要害部位,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这也是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死亡率、致残率高的主要原因。据调查,死亡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中,有80%以上是因为不戴安全头盔造成的。

因此,安全头盔对驾乘人员的头部

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

能够有效地降低和减轻

外力对头部特别是大脑的损伤

现特请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查收

阳信公安交警这份

佩戴头盔倡议书



尊敬的老师、敬爱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递增,高峰期期间道路越发拥堵,大家开始更多地选择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出行。同时,摩托车、电动车的危险性也是客观存在的,如果驾驶员及乘客能够做好安全防护,同时在路上骑行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那么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便会大大降低。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01

“时时遵守”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老师、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以身作则,给孩子做好榜样。


02

“牢牢戴好”安全头盔

      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家长、师生们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帽带。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乘人员都要重视头盔的保护作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03

“常常谨记”载人规定

     广大中小学生要牢记: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机动车上下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摩托车;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04

“多多提示”亲朋好友

     每一位驾乘人都要以身作则,劝告身边的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坐人出行过程中,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带动身边的亲朋好友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让安全伴随每一个人。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让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深入人心,请把“戴好头盔”成为习惯。为了您的家人、孩子,也为了您自己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让成长与安全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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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信交警

值班编辑:王莹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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