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高考的相关注意事项

政务   2024-10-31 16:58   贵州  

一、范围界定: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我省户籍或高考报名截止前户籍迁入我省的各类在黔就业人员子女。

二、原则问题

1.高考工作政策性强,牵涉到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甚至涉及到社会安全稳定。

2.严防“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指部分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利用省际间录取分数线差异,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在分数线较低的省份获取报考资格和较多的录取机会,这些考生绝大多数未在户口迁入地实际居住和接受高中教育。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的现象。

3.我县严格执行贵州省高考招生考试政策,本文所描述的相关事项如与上级政策有冲突的,均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政策文件:

1.黔府办发〔2020〕26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考生有我省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2年,同时在我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2)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按规定在我省连续居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3年(居住证和参保时间的计算从考生高一年级秋季学期入学起,至高三年级毕业止)。

(3)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6年,有我省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4)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5)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部队现役军人或安置在我省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6)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2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2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2.黔府办发〔2020〕2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2)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贵州省居住证(含连续三年的办证情况)、连续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在黔参保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3)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4)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5)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证明或退役军人证明、单位接收函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6)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或录(聘)用文件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3.黔府办发〔2020〕2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四、相关注意事项

1.黔府办发〔2020〕26号文件于2020年11月公开发布,自2023年(含)高考起施行,文件全文可在网上搜索“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获取。拟在我省参加高报名的考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考生转入我省中小学时就主动了解和关注中高考相关政策,不能以不知悉、不会上网、没有告之或知道迟了等为理由超越规定获取资格。

2.在高考报名时,将由多部门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资格进行审查,并上报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如果审核不通过则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或回户籍地参加高考(对考生或国家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的惩处文件中有规定)。

3.文件中对时间的长度和连续性要求,不可中断;对提供的材料也有要求,比如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贵州省居住证(含连续三年的办证情况)、连续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材料,不可使用其他证明代替居住证,也就是至少要在升入高一当年的8月份至高三毕业期间按时办证才能满足,且不可有间断(社保一样),如果未及时办证或时间有间断,则不符合第二项要求,就可能需要按第四项规定将考生和家长户口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才能正常参加高考。

4.不符合第一和第二项的,又不愿意按第四项规定将考生和家长户口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那么可以联系户籍地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回户籍地报名参加高考,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是只能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5.高考报名期间,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通常就读校会通知并下发全省统一的资格审查表),根据自己所对应条款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不涉及的项目不用填写,避免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比如资格审查表上有小学至高中共12年的就读情况栏目,如果是按第四项申报的,只需完善高中三年的就读情况;如果是按第一项申报的,则需完善12年的就读情况,但不无需填报迁户籍和居住证栏目。其他基础信息必要栏目须完善,文件规定的内容在资格审查表中无法体现的需提供额外证明材料。

务川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一审|何高

编审|王彩

三审|佐世飞

务川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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