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清华大学学生处通报
一名学生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留校察看
一名学生因多次违规为校外人员报备入校牟利,于2023年10月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但该生未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在“黑导”的诱导教唆及侥幸心理的作用下,处分期内再次开始违规报备牟利,2024年6月被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重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一名学生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严重警告
一名学生于2024年9月私自携带电动车电池入楼,并在宿舍中厅进行充电,被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根据学校纪律处分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并依规取消相关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的申请资格。
一名学生在外校与他人发生冲突,严重警告
来源:清华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晓玉
责编:王晓领 审核:李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