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政策解读

政务   2024-11-12 13:26   黑龙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的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承诺制度,旨在简化企业设立、变更等环节的手续流程,强化市场主体的自我约束和诚信意识,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在具体业务办理中,把企业住所申报材料简化为一张《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各项证明材料,做到大幅压缩证明材料,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地见效。申请人只需明确申报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房屋基本信息、经营场所详细地址等,这些信息是确认申报主体身份和经营场所位置的重要依据。

申报主体需承诺所提供的经营场所地址真实存在,且为合法有效的经营地址,这要求市场主体在选址时需充分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标准。同时,还需承诺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这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扫码了解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

编辑:张佩婷

审核:王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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