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乐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接到预警信息,一辆琼D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已达到报废车辆标准,要求处置。接到预警信息后,大队立即进行研判分析,并将该条信息通报至辖区中队。
当天10点50分左右,乐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抱由中队依托“路长制”勤务机制,在抱由镇糖厂卡口路段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在对驾驶人陈某畅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陈某畅的驾驶证已于2020年10月30日因酒驾被扣留,属驾证被扣期驾车。
乐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陈某畅驾驶报废车、驾证被扣期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1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为什么要严查报废车呢?
报废车的危害有哪些呢?
来来来
敲黑板!划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