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文摘   2024-10-17 09:57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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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通辽市委安排部署,六届通辽市委第八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直属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审计局、国资委6个市直部门党组织,以及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通粮粮食购销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新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通盛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家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一、巡察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

二、巡察内容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将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实际工作和职能特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处理。

三、信访渠道

市委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了专门接访地点、接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接受来信、来电和来访(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25日。

为进一步扩大巡察工作知晓率、拓宽信访渠道,本轮巡察在市行政中心北门停车场西侧出入口、辽河公园北入口、和平路辽河公园南入口、市政务服务大厅东侧、西拉木伦公园南入口、人民公园东入口、森林公园广场西南侧等7处巡察文化宣传栏悬挂了信访意见箱,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特此公告

                      

中共通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5日   


编辑:李思宇

初审:杨宇衡

终审:全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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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巡察
履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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