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白河法院法官与辖区人大代表一起,运用“一说两讲”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你未经允许就把我地里的竹子给砍了,必须要赔!”
“竹子上有没有标记,这片竹子就是我承包地里的!”
原告黄某与被告董某因为一片砍伐的竹子吵得不可开交。原来,原告黄某与被告董某居住在同一社区,二人承包地相邻。近日,黄某发现其承包地内的竹子被人砍伐,认为是董某未经允许擅自砍伐的,双方发生争执。发生纠纷后,双方经当地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多次调解,均调解无果,双方矛盾也进一步激化。黄某便来到辖区驻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法官工作室寻求帮助,认为董某的行为侵犯了其权益并要求董某赔偿经济损失。
驻站法官了解情况后,便联系当地了解情况的人大代表,在法官工作室进行巡回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梳理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前往现场进行勘查,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现场勘查后,承办法官根据查明情况有针对性地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也从事实和一般常理出发,耐心为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
“这次你们也把双方承包地的界限明确好,免得以后界限不清又产生纠纷”,人大代表并根据现实情况为当事人提出了建议,规避了后续风险。
最终,双方就本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董某承诺以后不会再砍伐黄某承包地内的竹子,原告也表示放弃要求董某赔偿经济损失,双方解开了心结,本案顺利化解。
作者/郑明玉
审核/杨祥军
编辑/梅 蕾
服务大局 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
白河县人民法院
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