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明确今后在全省行政区划内,经营主体可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替代46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和3类高频管理信息核查,破解经营主体在开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中的“繁、难、久”等问题。
从全国层面发布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省份来看,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发布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相关政策的省份共17个,其中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等三地均已印发相关文件达两部。
△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政策发布情况
1、已开展实施省份(14个):广东省、湖北省、上海市、安徽省、北京市、天津市、吉林省、山东省、浙江省、福建省、甘肃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海南省
2、已征求意见省份(3个):陕西省、重庆市、新疆自治区
△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政策统计
从各地发布的文件来看,目前覆盖领域最多的省份为山东省(52个),其余省份中,覆盖领域达到或超过40个的省份已有12个(包括处于征求意见状态的省份),分别为北京市、山东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河南省、重庆市、上海市、吉林省、安徽省、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
△各省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覆盖领域数量对比图
《实施方案》中,海南省明确实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领域是: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交通运输、税务、知识产权、水务、消防救援、电信监管、住房公积金、农业农村、林业、药品监督管理、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司法行政、教育、民政、发展改革、粮食储备、宣传(电影、新闻出版)、公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统计、地震、气象、医疗保障、信用服务、测绘地理信息等37个领域,并集成人员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3类管理信息。
后续根据业务需要,持续拓展至退役军人事务、审计、国防动员、人防(民防)、档案、国资监管、社会组织、中医药、烟草专卖等9个领域。
近年来,信用报告的服务主体逐步由企业向其他市场主体扩展。依据最新数据,就2024年开始实施相关政策或发布征求意见的省份而言,50%的省份基本明确服务报告主体范围为: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
此外,天津市在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行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中,将报告服务主体拓展为“天津市本地注册的经营主体及常住人口”。
随着信用报告服务主体范围的不断壮大,也为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这一举措的应用场景拓展筑牢了坚实基础。
△信用报告服务主体对比图
当前,各省份对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大致可以分为金融领域、商务领域、行政领域及其他等4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信用报告应用场景
此外,根据多地方案细分信用报告的应用场景,共9大类:
△信用报告细分应用场景
自2024年12月1日起,海南省将按照公益免费、便捷高效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专用信用报告服务,供经营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主体可登录“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和“海易办”APP等,或前往省内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信用服务窗口和一体化智能自助终端办理。
统计目前所有省份的获取渠道,信用报告的申请主要分为两种方式。
(一)线上渠道
广东省、湖北省、上海市、福建省、天津市、新疆自治区等省份在对应的信用中国省级网站上进行法人身份认证即可下载;
安徽省、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甘肃省、河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省份除信用中国网站外,还提供如“京通”小程序、“吉事办”“浙里办”“豫事办”等相应的APP获取渠道。
(二)线下渠道
安徽省、北京市、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及黑龙江省等提供在相应政务窗口、自助机等终端进行信用报告的下载、查询和打印。
《实施方案》提出,海南省各市县、省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量归集、补充完善2021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违规记录信息。从信息归集的时间范围来看,大部分的省份选择归集近三年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
整体信息归集范围在3年至5年之间。
从记录范围来看,主要包括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市场主体行为已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列入违法记录。市场主体刑事领域的违法记录,参照相关规定确定。
摘自: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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