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家风 | 拒腐立身:做人不贪大,做事不计小

文摘   2024-11-02 16:00   辽宁  


古语云:“小者大之渐,微者著之萌。”很多大腐败都源于小贪心。廉洁自律不能忽视细节,更不能漠视小事。人们都说“贪小便宜吃大亏”,这么简单浅显的道理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不可能不知道,但往往因为没有拒绝小惠小利而铸成千古恨。


北宋时期,博州有一位十分廉洁的官员。一天夜里,有人送来一封信,是京城上级领导发出的。他觉得这么晚送信,肯定是朝廷有重要指令,所以马上让衙役点燃蜡烛。不过,他只读了一半便又让衙役把蜡烛熄灭了。然后把自己买的蜡烛点燃继续看信。衙役感到很奇怪,心想大人用自己的蜡烛看信,是嫌弃公家的蜡烛不够亮吗?后来才知道原因。原来,在那封信的后半部分,写的是关于他尚在京城的家属的情况,这名官员觉得这是私事,不能用公家的蜡烛看。


“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在贪腐上没有所谓的小事,一点一滴即会汇聚成汪洋大海。案例中的那位官员似乎已经把拒贪、清廉做到了极致,只不过是一根蜡烛,他也绝不私占私用。看似有些“夸张”,廉洁得有些过头,可在清廉从政上,正是这种“拘小节”的品格才值得学习。

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却恰恰相反,把廉洁从政完全抛在了脑后,只要是公家的东西,能占则占,小到一纸一笔,大到轿车、房产,来者不拒。他们贪大求多,只想着装满自己的钱包,早已把领导干部应当遵守的政治纪律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缺乏自我监督和检讨,利令智昏,被私欲困在了囚笼里,为了身份、丢了本分。

《论语·学而》中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对领导干部来说,清廉实干为本、拒腐防变为本、风清气正为本、廉洁自律为本,只有“务本”,才能“务实”,才会明白什么是继承,什么值得传承。


2012年,90后王文婷成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也成了“最年轻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十佳标兵”“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她获得过很多荣誉,这都得益于她在工作中廉洁自律,时刻不忘自己的本分。

做检察官工作的她总是能碰到很多“人情关”,可她始终秉持检察官坚守正义的丹心,兢兢业业,常常告诫自己“不收群众的一分一毫”。一次,一名家属因自家孩子犯法,特地乘车来找王文婷,还带了很多水果,希望王文婷能“手下留情”,王文婷当即拒绝了,她给出的理由是:“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释放的决定是依法审查的结果,不是法外恩情,这是我的分内工作。”

还有一次,当事人家属非要当面见她,声言有些事情必须“当面才能说清楚”。王文婷知道,家属想“走后门、搞关系”,甚至贿赂自己,所以她当即让一名同事陪同前往。果然不出她所料,那名家属一见面就又是要请她吃饭,又是要送礼物给她,只希望王文婷在提起公诉时“网开一面”。王文婷果断拒绝了,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还趁机向家属普及了廉洁法律知识。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王文婷始终廉洁执法,以廉立身,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了一名党员应当永葆的廉洁底色。


领导干部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搞特殊,没有特权思想,牢记自己肩负着党和国家交付的责任和使命。“不忘初心”,是建立在清廉为官的基础之上的。领导干部代表着国家的形象,是人民群众的带头人,他们的行事作风,会直接影响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古往今来,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市井小民,无人不受“利”与“义”的考验。但凡有智慧的人,都注重自身德行的修养,从而以廉养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影响家人乃至身边的所有人,继而也会养一身浩然正气,打造幸福的家庭。而容易被利益驱使、贪念蛊惑的人,往往看不透事物的本质和真相,处心积虑、费尽心思,得到的不过是一些小便宜,可最终却会吃大亏、栽大跟头。(选自《新时代家庭助廉:弘扬清廉家风 筑牢廉洁防线》)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王璟
责编:王瑜
监制:戴陆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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