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聘请10名!
政务
2024-11-09 08:04
江西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 柴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聘请10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在柴桑区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行业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社区工作者、熟悉乡镇工作的网格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一)已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三)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了解,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法律业务水平;(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敢于依法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五)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履职;(一)向区司法局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三)反映群众对本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四)根据邀请参加本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每次聘期3年,可以连续聘任;聘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每年年终,区司法局组织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履职不到位的,解除聘任。(一)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选聘工作由区司法局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正、择优选聘(选定)的原则,采取自主报名的方式开展,报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请如实填写《九江市柴桑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可在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门户网站下载。相关材料可采用当面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至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电子版发送至邮箱。(二)审查。柴桑区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对提交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材料个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三)公示。拟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人选在柴桑区司法局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四)选定和聘任。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由柴桑区司法局颁发聘书。(五)公布。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名单在九江市柴桑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请发至指定邮箱或者将纸质材料送至柴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办公室。地 址:九江市柴桑区沿河南路71号柴桑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贡献力量,助力我区更科学更规范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共同营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九江市柴桑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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