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2024年度第五批失业保险一般稳岗返还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文件精神,现将裁员率符合标准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第五批稳岗返还企业4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直接“免申直发”至对公账户。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7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向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意见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794-6325448
地址:抚州市崇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人社服务窗口)
崇仁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