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有效防止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
造成的空气和噪声污染危害
滨海公安再提醒
“禁燃禁放 人人有责
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大
安全常记心中
对燃放烟花爆竹说“不”
从我做起
共建美好家园”
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共创文明绿色家园
点击视频
一起来了解
滨海县这些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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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可放大查看)
注:县城东海大道以西、204国道以东、南海大道以北、北海大道以南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一声声烟花爆竹
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
存有许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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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高强度的噪音不仅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也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还会影响睡眠、造成疲劳。
03
火灾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和炸伤人的事故。特别是秋冬季,在农村以及人口密集的城区,环境干燥,烟花爆竹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4
伤人事故
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劣质的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因烟花爆竹导致的伤亡不胜枚举,多为炸伤眼睛、脸部、手指等部位,严重的还会导致死亡。
05
资源浪费
燃放烟花爆竹,把宝贵的纸张、化工原料等资源都燃放掉,造成资源的大量浪费。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垃圾,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给环卫工人带来严重的清理负担。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少一点污染 多一点清新
少一份危险 多一份安全
滨海公安提醒您
燃放烟花爆竹
存在诸多危害
一经发现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希望广大市民坚决遵守
禁燃禁放规定
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编 辑: 徐 虎 初 审:王 裕
复 核: 范 号 马 强
终 审: 李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