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曹炯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曹炯芳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曹炯芳简历
曹炯芳,男,汉族,1964年5月生,湖南澧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1981.09—1985.09 湘潭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本科学习1985.09—1988.07 湘潭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2.08 湖南省委宣传部《学习导报》编辑1992.08—1992.1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1992.12—1996.01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1996.01—1997.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处级研究员1997.02—1999.08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1999.08—2001.05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2001.05—2004.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处正处级秘书2004.02—2006.09 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2006.09—2010.09 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0.09—2012.0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12.04—2013.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2013.03—2013.05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2013.05—2016.03 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2016.03—2016.04 湘潭市委书记,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2016.04—2019.03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2019.03—2021.07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21.07—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至2022.03),机关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