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原市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文摘   2024-10-29 15:00   湖南  

2024年5月16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曹炯芳受贿、滥用职权案,对被告人曹炯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全部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曹炯芳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曹炯芳简历

曹炯芳,男,汉族,1964年5月生,湖南澧县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曾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1981.09—1985.09 湘潭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本科学习
1985.09—1988.07 湘潭大学哲学系现代西方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8.07—1992.08 湖南省委宣传部《学习导报》编辑
1992.08—1992.1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
1992.12—1996.01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主任科员

1996.01—1997.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处级研究员
1997.02—1999.08 湖南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
1999.08—2001.05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2001.05—2004.02 湖南省委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处正处级秘书
2004.02—2006.09 湘潭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09—2010.09 湘潭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9—2012.04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2012.04—2013.03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2013.03—2013.05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2013.05—2016.03 湖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2016.03—2016.04 湘潭市委书记,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6.04—2019.03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工委副书记(兼)
2019.03—2021.07 湘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21.07—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2022.01—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至2022.03),机关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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