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泗阳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实现。现申请人向本院提出执行悬赏申请,为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
被执行人:王恒宝,男,1987年8月12曰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32319870812****,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众兴街道华希广场。
执行依据:(2022)苏1323诉前调确1089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额:18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沈正国,男,1975年2月6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750206****,汉族,住泗阳县新袁镇马庄村一组90号。
执行依据:(2021)苏1323民初31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0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吴季军,男,1974年9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740928****,汉族,住泗阳县众兴街道人民北路18号。
执行依据:(2021)苏1323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30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石红军,男,1978年11月2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781102****,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王集镇蒋渡村八组17号。
执行依据:(2021)苏1323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0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乔亚球,男,1976年7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760723****,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爱园镇张唐村六组。
执行依据:(2021)苏1323民初311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20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2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朱维凤,女,1959年10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591001****,汉族,住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锡山公园寺头家园。
执行依据:(2024)苏1323民初217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22000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10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6。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悬赏
被执行人:刘海兵,男,1982年3月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519820303****,汉族,住江苏省泗阳县来安街道宏基国际花园。
执行依据:(2023)苏1323民初202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16686元。
悬赏条件:对知情人提供线索并经泗阳法院核实后,依据该线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给予500元作为奖励。本院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保密。同时,敦促被执行人见到公告后,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悬赏期限:2024年10月31日0时起至2025年10月30日24时止。
举报电话:0527-85279041。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泗阳县人民法院
▌法律咨询:王侃律师(1381575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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