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凌晨,高速交警七里河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东吕高速山西方向367公里附近,一辆轿车停在第一车道内,十分危险,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巡逻民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车辆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也未在后方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做好后方预警上前查看情况。
民警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人正在酣睡,多次敲击车窗也没能将其唤醒,随后民警发现车门未上锁,打开车门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且驾驶人面对民警的询问一脸茫然,甚至不记得自己怎么进入了高速。
经进一步询问民警得知,驾驶人刘某于10日晚与朋友聚会时喝了两杯半白酒,酒足饭饱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驶离,行至此处时刘某因饮酒感到极度困倦,随即在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将车停下睡了起来。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酒精值为9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经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0.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刘某将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