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王兴华,女,1977年出生

文摘   2024-11-19 20:01   山西  

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执行,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洪涛,男,汉族,1978年2月15日出生;
户籍地: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爱上城小区9号楼2单元501室;
身份证号码:13240419780215****;
被执行人:王兴华,女,汉族,1977年12月18日出生;
户籍地:河北省高碑店市白沟镇爱上城小区9号楼2单元501室;
身份证号码:23082719771218****;
执行案号:(2019)冀0684执2516号;
执行依据:(2019)冀0684民初4151号;
执行标的:2160000元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止)。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洪涛、王兴华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李洪涛、王兴华并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申请执行人愿意对举报者奖励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本院承诺对提供相关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吕国开
举报电话:12368
0312-2839299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3)皖0210执2390号
湾沚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周飞与被执行人徐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敬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周飞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徐敬,男,1990年9月1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永平行政村三姓自然村45号,现住湾沚区学府春天10号楼西单元1103室,公民身份号码34022119900918****。
执行依据:湾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皖0210诉前调书177号
执行标的:本案立案标的20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敬准确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53-8810347
联系人:张法官
执行法官: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责编:张帆

编辑:小满

来源: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湾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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