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朝:刑辩律师质证的基础 | 刑辩实战第13期回顾

文摘   2024-10-23 00:07   重庆  


本公众号第523篇文章,2024年第98篇



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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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如何质证

编者按

“刑辩实战”第13期在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同律所”)会议厅成功举办,与会嘉宾及中同刑事团队围绕“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质证”进行了全面探讨。


本次活动由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鑫律师担任主持人,并邀请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全国)刑事业务中心主任周雷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全国刑委会主任彭逸轩律师、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炜衡数字金融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史先瑛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全球刑民交叉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刘知函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嘉铭律师等多位资深刑辩律师共同参与研讨交流。


活动还特别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新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计划担任点评嘉宾。

同时,本期“刑辩实战”培训继续通过线上平台进行了同步对外直播,实时在线参会人员2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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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索朝律师在活动上的主题发言《刑辩律师质证的基础》现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对于刑辩律师质证的问题,不同的律师做法会有不同,我结合自己办理的一些案件与大家分享一下经验。

01

找准“靶子”,拆解起诉书

起诉书所指控的事实,既是阅卷的靶子,也是质证的靶子。在阅卷和质证前,对起诉书进行拆解,能够帮助刑辩律师了解案件关键指控环节,找准“靶子”,提高效率。


举个例子,在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案件中,起诉书指控:张某指使宋某带领王某、刘某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用于开矿。其中,王某负责供应炸药原料,刘某等人负责按照一定比例混合搅拌,后运输到A、B、C三个矿使用,多名被告人非法制造爆炸物几十吨到几百吨不等。

我们作为辩护人为张某进行辩护,可对起诉书进行如下拆解:

本案中的“爆炸物”是刑法含义上的爆炸物吗?何为“非法制造”?检索研究。

张某指使宋某,指使能否证实?
宋某带领王某、刘某等人,带领情况?
王某、刘某等人,知晓张某指使宋某带领他们吗?
王某有供应原料吗?是否明知制作炸药而供应原料?
刘某等人知道是在搅拌炸药原料吗?
刘某等人是否知晓炸药的原料和配比?能否相互印证?
刘某等人的搅拌配比下形成的混合物,能制作成炸药吗?
是运输到A、B、C三个矿使用吗?怎么使用的?
指控的数量,也就是吨数,是怎么得出的?

带着起诉书拆解的这些问题,再去阅卷和质证,就会有靶子意识、焦点意识,就能够针对核心问题多下功夫,把案件吃准、吃透。

02

案卷筛选归类,摘卷同时质证

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少则几本到几十本,多则几百本、几千本,需要刑辩律师对案卷进行整理归类,将需要重点审查的案卷简化,缩小审查范围。

筛选归类上,可以先初步筛选掉与当事人及关联人员无关的案卷;对多罪名多被告案件,可以对某一罪名的案卷归类;可以按照证据种类进行归类,如物证、书证、被告人供述及辩解、证人证言等顺序;结合律师自己的办案经验进行筛选分类。

摘卷质证表拟定上,可以先放上起诉书指控的该部分犯罪事实,起诉书拆解的问题,再放上法律检索的重要条款,以便在质证过程中随时查阅。

摘卷质证表头上,横向表头可以用证据名称、卷宗摘录、质证意见,结合证据情况,可以加横向合并单元格加证据种类分组,如第一组书证:1-10。卷宗摘录时,可以对卷宗重点内容进行初步判断,有利部分加下划线,不利内容加阴影,为质证意见拟定做铺垫。对被告人同一份笔录中涉及多个罪名事实的,可以拆分到不同罪名的摘卷质证表中。


03

积极争取检察院举证提纲

如果没有争取到检察院的举证提纲,刑辩律师只能依据庭前准备的质证意见,在庭审中随机应变,快速寻找检察官出示的证据材料,进而发表质证意见。


如果能争取到检察院的举证提纲,刑辩律师可以按照举证提纲顺序制作质证意见,可以在庭审时更加从容地应对举证质证环节。


对于积极争取检察院举证提纲,有几点建议。


一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建议跟检察官良性沟通,商量能否庭前提供举证提纲,以提高庭审效率,节省各方时间。从实践中来看,控辩双方争议较小的案件,检察官更愿意提供举证提纲。


二是在庭前会议时及开庭前,与法院积极沟通,尤其是涉及案卷材料百本以上,涉及罪名多人员多的重大复杂案件,更要通过法院协调检察院提供举证提纲,一般法院要求提供的,检察院会提供。此外,如果涉及改变管辖等原因造成案卷名称较为混乱的,建议法院要求检察院提供案卷名称对应表,以便准确查找到检察院举证提纲中所出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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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刑辩实战”由杨矿生、赵铭律师领衔的中同刑辩团队发起,旨在延续中同刑辩团队的“传帮带”传统,采用以“实例、实训、实用”的方式,“内训外邀”,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量,培养“专业化、精细化、团队化”的精英刑辩律师。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自开展以来,先后围绕“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如何构思辩护观点”“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刑辩律师如何质证”等刑事辩护中的必备技能、疑难问题,举办了13期专题培训。活动邀请广大刑辩律师、律师协会、刑事法学专家、司法实务人员参加,致力于搭建一个共同联办、多方参与、开放共享的平台,凝结共识,为刑辩事业贡献点滴力量。


中同“刑辩实战”培训得到越来越多关心和热爱刑事辩护的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往期回顾




刑辩实战第13期:刑辩律师如何质证

刑辩实战第12期:刑辩律师如何审查证据

刑辩实战第11期:刑辩律师如何高效阅卷

刑辩实战第10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9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本人沟通

刑辩实战第8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二)

刑辩实战第7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6期:如何与中间人有效沟通

刑辩实战第5期:刑事案件中书证的有效审查

刑辩实战第4期:刑辩律师如何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一)

刑辩实战第3期:如何构建辩护思路

刑辩实战第2期:阅卷摘卷过程中案件对比表的制作

刑辩实战第1期:如何回应家属咨询委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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