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委第五巡视组原副组长刘少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少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广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