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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当事人徐某某的家人专程赶到萧县人民法院黄口法庭,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全心为民”的锦旗送到黄口法庭,向案件承办团队表示感谢。
案件源于一起发生在学校课间初中生之间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徐某某、程某某及孟某某系某中学的学生,因课间在学校足球场内追逐、打闹,造成徐某某受伤骨折入院治疗,程某某及孟某某家长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与徐某某及其家长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徐某某遂将程某某、孟某某及其二人的监护人、某中学、某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偿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共计150991.3元。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一些证据材料存在瑕疵,无法通过庭审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决定走出去,通过实地走访当时陪伴原告徐某某一起入院就诊的包括被告孟某某的奶奶在内的知情人核实当时情况,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角度充分考量被告程某某、孟某某及某中学的过错程度,确定了赔偿责任,部分支持了原告徐某某的诉讼请求,本案从而得以及时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及时审判的褒奖,更是对干警保持司法为民初心的鞭策。今后,萧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厚植司法为民情怀,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公正高效审理每一宗案件,让人民群众既感受到司法的力度,更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作者:朱元勋
编审:萧县人民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