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15时25分许,高速公路二支队通辽大队民警正在G45大广高速大林收费站出口执行勤务。当民警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蒙G7J***的白色小型轿车时发现,驾驶该车的女子未能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经过进一步询问,该名驾驶员承认自己是无证驾驶,并解释称原驾驶员因身体不适,忽然看不清道路,害怕会产生危险,便将驾驶权交到了她手里。并且她本人也认为当时车流量较小,虽然自己是无证驾驶,大概也不会出什么问题。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通辽大队对二人无证驾驶及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共处以了罚款四千元的处罚。
来源:高速公路二支队通辽大队
编辑:包家宁、飒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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