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希彦 · 这才是最究竟的养生

文摘   文化   2024-05-24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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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希彦

庄子·养生主(三)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公文轩见到右师,惊诧道:“这是什么人啊?为什么只有一只脚?这是天生的,还是人为造成的?”右师说:“都是上天使然,哪来的人为。只有上天能让人一只脚,因为人的外貌是有定数的,我由此认为是天意,并不归咎于人为。”
右师是官职名,他应该是触犯刑法被砍了脚。为什么他不明说?因为春秋战国是乱世,多暴君,右师的言辞间可能是有所忌惮。他讲了这样一个道理:我们习惯把人的作为归为人力,人力之外才归之于上天。殊不知,众生皆由造物主宰,万物显化,一气周流,岂是人力所能左右。
既是天意,难道暴政也是天意?天何曾有意,天只有道,只有定律。因果不爽便是道。世人背离天道,纵欲行恶,则出暴君;向道行善,则出明君。哪怕是一村一乡,若多自私逐利之人,自然推举诡诈之人主事;若诚信良善,团结互助,便会推举有德之人主事。这便是定律。
右师接着说: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沼泽中的野鸡,十步才能啄到一口食物,百步才能喝到一口水,也不希望被圈养在笼子里。在笼子里纵然精神百倍,却不是什么好事。
以野鸡为喻,这是右师的自嘲,因为野鸡经常独脚站立。如今没了官做,又成了残疾人,但右师却觉得更自在。人生幸与不幸,只有自己能评判,而非他人的目光。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
老聃死了,秦失前去吊唁,仅仅哭了三声就出来了。弟子说:“你不是夫子的朋友吗?”秦失说:“是的。”弟子又说:“这样吊唁合适吗?”秦失说:“可以的。我本来以为他们也是这样的,现在看来不是。刚才我进去吊唁的时候,有老的在哭,像在哭自己的孩子;有年轻的在哭,像在哭自己的母亲。他们之所以这样,当然有不得不这样说这样哭的道理,但这是远离天道,违背情理的。他们忘了生命从何而来,古人认为这是对天意的逃避。
【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生,老聃能安于当下;死,老聃能顺应天命。安于当下而又能顺应天命,哀乐怎么能进入我们心里?古人说,上天就是用这样的智慧解脱人世间的倒悬之苦的。”
人是万物之灵,灵在何处?不是感官的灵敏,若论感官,很多动物都比我们强;亦不是智巧,智巧往往是向天地索取的工具,为天地之贼。真正的灵是人可以知天,知道顺应天命。
既然顺应天命,那还需不需要主观作为?顺应天命和主观作为并不矛盾。所谓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遵循天道,不妄自作为。行在人,成在天,遵循天道自然无所不能,如此方是“无为而无不为”。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火把上的脂膏有燃尽的时候,但火种可以传向别的火把,火种是没有穷尽的。
于生命而言,肉身有燃烧殆尽的那一天,灵体如同薪火相传,没有穷尽。连生死都只是假相,转化而已,无所谓得,也无所谓失,那人世间还有什么值得执着和烦恼的。如此才是最究竟的养生,亦是解脱之道。
通观《养生主》,始于不思善不思恶,终于哀乐不入于心,如此首尾呼应,可见摄心才是最究竟的养生,相对于皮肉之苦,妄念和烦恼对健康的损害是最大的。
摄心谈何容易,修行人都未必能降伏其心,何况普通人。庄子提倡的不是降伏,而是抬头向天。得见天道,一切便有了交托,自然没有了妄念和执着。若只知有人,人何其渺小,如何能自主自控,随之而来的便是无穷无尽的恐惧和烦恼。
何谓“养生主”?天道才是生之主宰,也是道家和儒家共有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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