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介绍,按照《我市服务消费券发放方案》,综合考虑消费者、餐饮商户意见和建议,决定继续发放第二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第二轮餐饮消费券分四批发放,时间分别为11月2日、9日、16日和23日,第一批从11月2日(周六)上午10点开始。位置信息在上海市的消费者均可领取消费券。那么,如何领取?领取后什么时候可以使用?如何核销?详见↓
第二轮“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分四批发放,时间分别为11月2日、9日、16日和23日。
第二轮第一批从11月2日(周六)上午10点开始。其他批次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每次发放均会提前1天进行公告。
位置信息在上海市的消费者均可领取消费券。
共推出四种券面:
9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15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500元每次抵用一张;
24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800元每次抵用一张;
300元面额,餐饮消费满1000元每次抵用一张。
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三家发放平台APP或小程序,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上海。每个平台每人每周限领一次,每次限领消费券一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将存入相应的平台APP或小程序。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10日内有效。
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银联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的付款码,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以扣除商家优惠后的实际消费额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者在领取餐饮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严禁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等。
银联云闪付: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本地精彩”专区“乐品上海”或在主页搜索“乐品上海”进入活动页面。
支付宝:支付宝APP首页搜索“乐品上海”。
微信:通过微信APP搜索、扫一扫小程序二维码或其他方式,进入“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微信小程序。
来源:市商务委
编辑:陈锦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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