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埔镇人民政府通告】自行整改期:11月20日起至22日止

创业   2024-11-19 23:28   广东  


普高府通〔2024〕1号

高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

整治“六乱”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推进“八边”治“六乱”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高埔青梅产业风貌带建设,即日起,镇政府将开展辖区公路沿线及镇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六乱”(乱建设、乱摆卖、乱倾倒、乱悬挂、乱停放、乱开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范围

G324国道高埔路段、S337省道(原X092崩东线)新圩圆盘至神坪桥段、X101县道新圩圆盘至柏径路口路段、政通路、环镇公路(沿河路)、中学路、农贸市场等主次干道沿街商铺及周边重点区域。

 二、整治内容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道路、影响交通、侵占绿地的建筑物依法拆除;对临街商户(住户)违章搭建、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拉棚搭盖、破旧雨棚、遮阳棚等违法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二)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占道经营违法违章行为。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非指定区域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制止损害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一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四)清理拆除临街影响镇容镇貌的遮阳物、布条、彩旗、移动广告牌等。

(五)规范公共场所机动车停放管理。对不按规定在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道护栏(绿篱)路段停放(含临时停放)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六)对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等“乱开店”行为依法查处。

(七)全面推进公路沿线及镇区商户(住户)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三、自行整改期限

从11月20日起至11月22日止为自行整改期,由商户(住户)自行按要求落实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镇政府组织统一清拆行动,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清理处置。

 四、在执法过程中,如有抗拒者、无理取闹者及滋事者,镇政府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教育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高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供稿:高埔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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