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府通〔2024〕1号
高埔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综合
整治“六乱”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推进“八边”治“六乱”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高埔青梅产业风貌带建设,即日起,镇政府将开展辖区公路沿线及镇区主次干道综合整治“六乱”(乱建设、乱摆卖、乱倾倒、乱悬挂、乱停放、乱开店)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G324国道高埔路段、S337省道(原X092崩东线)新圩圆盘至神坪桥段、X101县道新圩圆盘至柏径路口路段、政通路、环镇公路(沿河路)、中学路、农贸市场等主次干道沿街商铺及周边重点区域。
(一)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翻建、改建、扩建的现象进行整治;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道路、影响交通、侵占绿地的建筑物依法拆除;对临街商户(住户)违章搭建、严重影响镇容镇貌的拉棚搭盖、破旧雨棚、遮阳棚等违法违章建筑、临时性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二)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流动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店外洗车和马路市场等占道经营违法违章行为。
(三)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非指定区域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制止损害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一切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四)清理拆除临街影响镇容镇貌的遮阳物、布条、彩旗、移动广告牌等。
(五)规范公共场所机动车停放管理。对不按规定在车行道、人行道、人行横道、人行道护栏(绿篱)路段停放(含临时停放)车辆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由交警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六)对存在治安和安全隐患等“乱开店”行为依法查处。
(七)全面推进公路沿线及镇区商户(住户)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责任制。
从11月20日起至11月22日止,为自行整改期,由商户(住户)自行按要求落实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镇政府组织统一清拆行动,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清理处置。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高埔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供稿:高埔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