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数字藏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案例

科技   2024-09-26 09:04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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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画作拍照后秒变“数字藏品”、平台交易每次固定涨幅、年化收益高达200%以上,而一旦投入资金,换回的却只有账户里无法兑现的画作照片和抵用券。3月29日,上海警方公布一起以投资“数字藏品”为幌子进行集资诈骗的案件,抓获林某等犯罪嫌疑人11名,查实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23年上海警方共侦破假借投资农产品、数字藏品、养老保险、生态旅游景点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类案件18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7亿余元。

年化收益两倍的“数字藏品”实为诈骗

2023年7月,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接到市民王先生报案,称自己在一家名为“聚艺齐”的交易平台投资“数字藏品”,半年时间里陆续投入40余万元,账面价值已超过80万元却无法兑现,怀疑被骗。

王先生告诉民警,这个平台是朋友推荐的,平台承诺交易的每一幅“数字藏品”画作每天都有3%的固定涨幅,除去2.4%需作为手续费支付给平台外,剩余的0.6%就是获利,相当于投资10000元,次日即可收回10060元,年化利率高达216%。于是,王先生便通过朋友介绍的“团队长”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当天就以5000元的价格拍下了一幅《猛虎下山》,次日便成功以5150元的价格抛售,除去手续费获利30元。

虽然金额不大,但收益率可观,于是王先生逐步加大投入、频繁交易以期扩大受益,半年时间陆续投入40余万元,累计“盈利”近40万元。然而,就在王先生想取出本金和盈利之时,才发现按照平台规则,每卖出一幅“藏品”必须立即买入同等价位的另一幅,投资和收益根本无法兑现。意识到被骗的王先生选择了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该平台交易标的“数字藏品”,其实只是普通画作的照片,也并未生成唯一序列号。且平台提出的无论画作题材、作者一律固定3%涨幅的拍卖规则,显然不符合拍卖规律。因此,民警认为这家名为“聚艺齐”的平台未取得相关资质,以承诺固定收益的形式公开宣传,吸收不特定社会公众投入资金,实际上就是打着投资“数字藏品”幌子、以固定涨幅为诱饵骗取钱财的一种新型集资诈骗。

经过侦查,2023年9月至今年1月,警方陆续在本市及外省市多地开展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为首的4名核心成员和另7名“团队长”。

“数字藏品”是翻拍照片11名嫌疑人被批捕

办案民警介绍,“数字藏品”是指使用区块链技术,对应特定的作品、艺术品生成的唯一数字凭证,目前在国内仅限于个人收藏、欣赏和展示,不可转让或者售卖。该平台以“数字藏品”为投资标的进行买卖交易,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到案后,林某等人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林某称,团队中4名核心成员主要负责平台的日常运维、采购画作以及客服等工作。平台上的画作大部分是林某以200至300元不等的价格从美术学校老师、学生手中购入,由团伙成员翻拍成照片后即变身“数字藏品”,以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底价挂上平台拍卖。
“团队长”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以及口口相传的形式,不断吸引新用户登陆平台、参与拍卖。为了营造“藏品”供不应求的假象,团伙成员注册了许多小号参与拍卖,每天10时开拍“抢画”,确保每幅画每天都易手,以此加深客户对每日3%固定涨幅的信任,诱使用户加大投资。平台后台数据显示,有时一幅画会在团伙内部倒手交易好几轮,直至有新用户接盘。
此外,诈骗团伙还在客户中设置了VIP门槛,只要向“团队长”购买一定金额的“50元平台抵用券”,就可以成为VIP享受每天提前拍画、增加持有画作额度等特殊待遇。此外,“抵用券”还可以在“拆画”过程中获得。
什么是“拆画”?办案民警介绍,“拆画”就是当一幅画在平台中升值到30000元上限后,平台会以各种理由从用户手中强制回收,置换给用户1至2幅新画,差价就用“抵用券”补足,将用户收益置换成“平台抵用券”。同时,诈骗团伙还强制要求每位用户卖出一幅画后必须立即买进一幅同价位的画,且手续费支付必须使用抵用券。最终用户账户中就会出现囤积数十幅画和成百上千张“50元平台抵用券”的情况。一旦有客户要求兑现,诈骗团伙则将廉价的画作寄出,而抵用券则无法兑现。
据统计,该团伙仅收取的手续费就累计高达1700万元。目前,林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已被虹口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查实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案件也是非法集资翻新犯罪手法的典型案例之一。2023年上海警方共侦破假借投资农产品、数字藏品、养老保险、生态旅游景点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类案件18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5.7亿余元。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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