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仍需满足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对于本次调整的产品,在进口时仍需满足相关检验检疫准入要求,即进口来源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和疫病疫情管控体系通过了海关的评估审查,接受海关提出的检验检疫要求,产品需要同时满足“准入国家(地区)、准入产品、生产企业在华注册”等要求,方可输华。产品抵达口岸后,海关通过人工审单、现场检查等措施,确保产品来自准入国家(地区)的已在华注册企业。
丨来源:中国食品报 记者 高娇娣
丨本期编辑:冯晓敏
丨校读:冯晓敏
丨监制:张耀 封斌
丨总监制:赵敏
声明: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使用本公众号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乳业时报官方微信;本平台转载内容部分来源网络,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新闻热线:0471-6564013
广告热线:0471-6564082 6564046
精彩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