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订《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浙商证券。深圳证监局于2024年12月9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于2024年12月9日同意辅导备案,公司重新进入辅导阶段,确认重新辅导备案的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人民币3,084.99万元、5,048.3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0.43%、15.16%,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1.《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签订的先歌国际影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订了《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天风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50,592,116.51元、73,660,976.5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9.32%、14.2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1、《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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