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菏泽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语的公告

时事   2024-10-12 14:52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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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菏泽文化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菏泽文化旅游特色资源,进一步提升菏泽的知名度、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征集菏泽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菏泽文化旅游形象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组织或个人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0月11日—11月8日。

四、征稿要求

(一)以中文形式表述,文字凝练,主题突出,易读易记,便于推广,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字数限定在15字以内,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二)充分反映菏泽独特旅游资源和深厚文化内涵,符合市民、游客心理期望和时代诉求,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三)每人限投3条,可提供文字阐述,说明创作思路、理念、宣传语具体含义。


五、奖励办法

设采用奖10个,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

六、评选办法

成立评审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公布结果四个环节:

1.专家评审。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选出获奖作品。

2.公布结果。被采用宣传语及获奖结果通过全市各大新闻媒体对外公布。


七、投稿方式

微信投稿:通过“菏泽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活动链接或扫描二维码投稿。


扫描二维码进入投稿页面


联系电话:0530-3610076


八、有关事宜

1.投稿人需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2.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根据《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如遇完全相同稿件,以先投稿者为准。

4.活动不收取费用,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5.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 | 东明县融媒体中心 小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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