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信息,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23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024年1—10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83亿人次,比1—9月增长0.37亿人次;共济金额369.08亿元,比1—9月增长64.51亿元。
只要共济人、被共济人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何为医保“家庭共济”?
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设有医保个人账户,缴纳的保费会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只能由职工本人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就医购药时个人负担的费用等。
2021年4月,国办印发文件,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其参加基本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家庭共济”。该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却不够用的问题。
“家庭共济”范围具体包括哪些人?
今年7月,国办再次印发文件,进一步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亲属的范围由“配偶、父母、子女”,扩大至其参加基本医保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截至目前,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份,已将医保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其中,辽宁、浙江、海南、四川、宁夏5省份为近一个月新增。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国家医保局提示——
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 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以下视频来源于
央视新闻
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
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被共济人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通俗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来 源:国家医保局、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