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11月26日起,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缓解缴存人购买首套和改善型住房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如下
月缴存额高于850元
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850元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
月缴存额低于850元(含850元)高于162元
缴存人月缴存额低于850元(含850元)高于162元的,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 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5万元。
月缴存额在162 元(含162元)以下
缴存人月缴存额在162 元(含162元)以下的,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二孩家庭购买首套房在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10%;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房以及购买装配式建筑住房、立体生态住宅的家庭在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高层次人才最高上浮3倍最高贷款额度;在贷款申请当日的任一缴存人公积金账户余额≥3.5万元的购买住房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原有各档次额度基础上增加5万元。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部长 刘宇杰:
二孩、三孩家庭购买首套房在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和20%,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不与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叠加使用。了解更多政策解读可通过“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看历史文章。
为防范因二手房申请贷款价值明显高于市场价值或交易课税系统评估价值的骗贷行为而导致出现贷后弃房断供的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龄超过30年的二手房屋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部长 刘宇杰:
当二手房申请贷款价值明显偏高时,中心可拒绝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为防范资金回收风险,参照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条件,对房龄超过30年难以变现的二手房房屋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 | 民生12345
文字 | 梁晓琪
摄像 | 李挥
编辑 | 梁芷蓓
审核 | 梁剑华 梁胜
终审 | 黄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