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干部要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本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央和省级层面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为我们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熟练掌握运用“三农”领域各项政策制度,是全面宣传推广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的基本前提,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是精准高效执行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必备素质。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学习、掌握、运用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我们围绕农牧民群众关心关切、基层干部常学常用的基本政策,组织编印了《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手册》,供大家日常学习参阅。
第二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一节 防返贫监测和帮扶
24. 什么是“应纳未纳”“体外循环”,两者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应纳未纳”是指由于工作疏忽或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未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及时识别为监测对象进行帮扶,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体外循环”是指虽然发现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牧户,但未识别为监测对象,也未将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管理,而仅是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外,给予一定帮扶措施。这两类情况均未将符合条件的农牧户识别为监测对象统一管理,都可能会因为帮扶不及时、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应作为各类监督检查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点关注的问题。
25. 识别监测对象时,收入计算周期如何界定?
答:收入计算周期:自农牧户提交申请书之日起,以上一月为基础倒推12个月为收入计算周期。如:某农牧户,2022年4月15日递交纳入监测对象的申请书,那他的收入计算周期以上一月为基础前推12个月,即: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为收入计算周期。
26. 识别监测对象时,如何计算人均纯收入?
答: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或零星劳动等实际获取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从单位或雇主获取的现金报酬,定期发放的计时计件劳动报酬,以及翻译费、咨询费等;沿用脱贫攻坚期统计口径,实物类报酬暂不计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收入。
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指将家庭成员拥有的各类财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支配使用获得的回报,以及村级集体经济分红等。包括:转让土地经营权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出租设备和牲畜等动产收入、存款利息等金融资产收益、确权到户的光伏收益,以及其他农户通过自有财产等获得的收益的收入。
转移性收入:获得的来自国家、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给予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收入。
生产经营性支出:指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的承包费用等,并扣减专项用于减少生产经营性支出的补贴。
理赔收入: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所获商业保险理赔(不含“三重医疗保障”报销费用,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第三方赔偿等。
合规自付支出:经“三重医疗保障”等报销后的自付费用,家庭成员学费、住宿费等教育刚性支出,因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造成不可避免的实际支出等。
家庭纯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
家庭人均纯收入=家庭纯收入÷家庭人口数
27. 监测对象达到风险消除标准后,哪些可以风险消除? 哪些需要持续关注?
答:可消除风险:对收入持续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且不存在新增返贫致贫风险的,可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进行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联系人。需持续关注: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持续关注至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直至问题解决且保障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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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强
编审:张秀鸿、段国禄
编辑:王瑞、马宇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