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4年9月,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环比下滑;从券种来看,当月绿色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居于各券种首位;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最多的仍是清洁能源领域;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新发绿色债券占比超七成。二级市场方面,绿色债券成交金额环比小幅增长,同比有所下降;绿色债券成交数量和交易活跃度均呈环比小幅下降,同比有所增长。
(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环比下滑
2024年9月,绿色债券市场新增37支“贴标”[1]绿色债券(详见附表1),环比下降39.34%,同比下降26.00%;绿色债券发行金额合计554.47亿元,环比下降50.62%,同比增长11.70%。其中,碳中和债券发行数量11支,同比下降8.33%,占绿债比例为29.73%;碳中和债发行金额157.47亿元,同比增长26.25%,占绿债比例28.40%。
截至9月末,2024年国内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绿色债券344支,发行金额共计4687.3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8.75%和27.19%。其中,碳中和债累计发行99支,同比增长12.50%,在绿债中占比28.78%,同比上升5.44个百分点;发行金额合计1310.43亿元,同比增长5.47%,在绿债中占比27.96%,同比上升8.66个百分点。
从绿色债券各券种发行情况来看,9月共发行绿色中期票据14支,发行金额217.00亿元,占比39.14%,发行数量及金额均居于各券种首位;绿色资产支持证券9支,发行金额为157.27亿元,占全部绿色债券的28.36%;绿色金融债发行数量为6支,发行金额125.00亿元,占比22.54%;绿色公司债发行数量7支,发行金额48.00亿元,占比8.66%;绿色短期融资券发行数量1支,发行金额7.20亿元,占比1.30%。
从绿色债券各券种发行金额环比变化情况来看,仅绿色中期票据增长了5.14%,绿色金融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绿色短期融资券和绿色公司债分别下降了70.73%、62.44%、58.86%和9.77%。同比方面,绿色中期票据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分别增长83.28%和1.67%,绿色公司债、绿色短期融资券和绿色金融债分别下降了25.70%、14.29%和12.59%。
(二)募集资金投向最多的仍是清洁能源领域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银发〔2021〕96号)二级目录的九个主要领域,新世纪评级对绿色公司债、绿色企业债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投向进行了统计[2]。2024年9月,募集资金投向仅涉及三个种类,在公开募集资金用途的绿色债券中,资金投向集中于清洁能源领域,占比为85.97%,项目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大型水力发电、高效储能、天然气输送、分布式能源建设、多能互补系统建设、核电站建设和运营、二氧化碳捕集利用、氢能和地热能利用;资金投向第二的是绿色交通领域,占比12.76%,项目主要为城乡公共交通建设;第三位是生态保护与建设,占比1.28%,项目为应急引水工程建设。
(三)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新发绿色债券占比超七成
将绿色债券发行利差与可比债券发行利差进行比较,2024年9月新发行的绿色债券中,有可比债券的共22支,其中具有发行成本优势的有17支,占比77.27%,环比上升9.62个百分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绿色中期票据(乡村振兴)”的发行成本优势最显著,为57.96BP(详见附表2)。
(一)绿色债券成交金额环比小幅增长,同比有所下降
截至2024年9月末,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市场存量绿色债券总额约为20297.78亿元,较上月末下降0.98%;除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以外的绿色债券存量总额为17197.91亿元,较上月末下降0.87%。
2024年9月,存续绿色债券月度成交金额为829.49亿元,环比增长2.37%,同比下降22.69%。具体来看,中期票据成交金额为369.29亿元,环比增长4.14%,同比下降4.48%;金融债成交金额为332.93亿元,环比增长6.70%,同比下降36.04%;公司债成交金额64.89亿元,环比下降13.00%,同比下降14.24%;企业债成交金额为41.91亿元,环比下降22.87%,同比下降32.51%;短期融资券成交金额19.02亿元,环比增长29.26%,同比下降32.11%。
(二)绿色债券成交数量和交易活跃度均呈环比小幅下降,同比有所增长
2024年9月,绿色债券二级市场成交数量共计475支,环比下降1.25%,同比增长9.70%;存续绿色债券的交易活跃度为43%,环比下降0.39个百分点,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9月11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布了4点事项:设立两年过渡期,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交易监管。
9月1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环环评〔2024〕65号)。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统筹优化环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生态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由部省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实现环评分类管理与排污许可制度更为衔接,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环评数量大幅压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环境准入的指导作用,持续增强环评信息化支撑,持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显著提升源头预防体系整体效力。
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18个具体任务,包括:坚决稳住耕地总量、持续优化耕地布局、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灌排保障体系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退化耕地治理、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实施有机质提升行动、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改革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完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强撂荒地治理利用、充分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以下为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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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贴标绿色债券是指获得相关债券发行审批部门的认可,在债券名称中带有绿色字样的债券。
[2] 绿色金融债通常在定期(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资金使用专项报告中披露发行主体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无法在发行时准确确定;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大多为基础资产属于绿色产业领域,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
[3] 二级市场部分不统计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
作者:新世纪评级绿色认证部
顾雨薇 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