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只適用於獲成功批核及提取個人稅務貸款(「貸款」)的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本行」)現有銀行客戶,而獲批核的貸款額達港幣1,000,000或以上。實際年利率2.18%以每月平息0.105%及還款期6個月計算,以上例子只供參考。
2. 實際年利率乃根據《銀行營運守則》所載的有關指引計算,本行有絕對權力以任何方法分配分期還款的本金與利息比例。實際年利率是一個參考利率,以年化利率展示出包括銀行產品的基本利率及其他費用與收費。此息率只適用於個別情況,而最終獲批核之息率將視乎貸款額及信貸審批結果而有所調整。本行保留決定貸款之最終批核結果,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3. 於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申請,獲成功批核並提取貸款金額達港幣100,000-港幣199,999後可享港幣1,000現金回贈(「港幣1,000現金回贈」);獲成功批核並提取貸款金額達港幣200,000-港幣299,999後可享港幣3,500現金回贈(「港幣3,500現金回贈」);獲成功批核並提取貸款金額達港幣300,000-港幣999,999後可享港幣4,388現金回贈(「港幣4,388現金回贈」);獲成功批核並提取貸款金額達港幣1,000,000或以上後可享港幣8,888現金回贈(「港幣8,888現金回贈」);客戶在申請前三個月維持每日平均理財總值(每日平均理財總值包括客戶在本行名下的所有存款結餘及投資的市值。如賬戶為單名持有,客戶其他聯名賬戶的存款結餘及投資市值亦計算在內。聯名賬戶的理財總值只計算於主賬戶持有人的理財總值內。)達港幣300萬或以上,獲成功批核並提取貸款金額達港幣1,000,000或以上後可享港幣12,888現金回贈(「港幣12,888現金回贈」)。每位合資格客戶於本推廣只可享港幣1,000現金回贈、港幣3,500現金回贈、港幣4,388現金回贈、港幣8,888現金回贈或港幣12,888現金回贈(「現金回贈」)一次。現金回贈將於放款後的第2個月存入客戶於本行之放款/還款戶口內(例子:若合資格客戶於2024年10月28日獲成功批核及提取貸款,其現金回贈將於2024年12月31日或以前存入其戶口內)。合資格客戶須於現金回贈存入時或之前一直維持良好之還款紀錄,而且必須維持貸款及銀行戶口正常及有效,方可獲享現金回贈。倘若合資格客戶於到期日前提早清還貸款,本行保留收取因應提早還款而產生的費用及收費之權利。
4. 貸款額之批核最高可達港幣4,000,000或月薪18倍(以較低者為準),最終批核之貸款額將按客戶的情況而有所不同。本行保留決定貸款之最終批核結果,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5. 還款期可選擇6個月、12個月、18個月或24個月。
6. 以上例子只供參考。例子所示之每月還款額是以港幣10,000貸款額及6個月、12個月、18個月及24個月還款期計算。
7. 並非本條款及細則任何一方的任何人士或實體,將不會擁有於《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香港法例第623章)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任何部份的權利。
8. 本行保留可隨時更改或終止優惠。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9. 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差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