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城镇2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文摘   2024-11-05 20:55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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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暴雨过后,最近几天天气晴朗。针对近期城区结婚、办入宅酒等情况增多的实际,连日来,万城镇充分发挥“三联”网格化工作机制,一边紧抓灾后恢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另一边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任何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全力守护干净、整洁、有序万城。


但总有部分群众
抱有侥幸心理

现将在禁燃禁放区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进行曝光




2024年11月2日8时左右,万城镇镇南社区居民任某国,因举办喜事违规燃放烟花,被辖区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任某国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日8时30分左右,万城镇西门社区居民杨某亮,因举办喜事违规燃放烟花,被辖区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给予杨某亮行政处罚。

万城镇始终坚持
禁燃禁放不停歇
力度不减!
     
希望广大市民不要以身试法
继续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宜居万城
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万宁警方提醒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执法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举报电话:

违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来源:万城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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