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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字〔2024〕2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5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储备工作,具体要求:
1、申报主体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报主体原则:具有一定的设施生产基础,经营管理规范、经济实力较强,长期从事蔬菜生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所实施项目不得含有其他政府资金或项目投入。
3、补助额度:合作社补助15万左右、家庭农场补助5万左右。资金要求:补助资金的比重不超过总投资的30%。
4、支持环节: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主要包括墙体加固、骨架立柱更换等棚室结构性改造和配备卷帘机等轻简化设备)。
5、土地性质要求:申报新建和改造提升的均要附土地性质证明。
6、其他要求:合作社需提供农业农村局出具的无非法集资证明和市场监管局出具的没有列入异常名录的证明。
摸底申报,将附件1和附件2,于11月6日下午5点以前交到县农业农村局二楼205室特色产业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型经营主体设施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情况表
附件2:威县2025年度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模板
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