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历条件
1.市本级事业单位:
(1)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毕业);
(3)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4)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海外院校全日制本科)。
2.市本级医院:
(1)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3)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4)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海外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3.市本级中小学:
学历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教育部所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同为全日制)。
(3)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须同为全日制)。
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要求一致。
4.旗县区事业单位:以旗县区岗位设定条件为准。
5.重点企业:以企业岗位设置条件为准。
6.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特殊人才、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可专项引进到相关事业单位。
7.特殊岗位:赤峰市体育中学教练员学历、资历条件以实际需求为准。
赤峰市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及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3.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且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时间节点以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之日)为准;
4.国内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国外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名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引进学历条件、年龄条件由企业自定,并自主开展后续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