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韩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梅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韩旭,男,汉族,1969年1月出生,广东平远人,1988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1985年09月至1988年06月 ;平远县梅青中学学习,高中毕业;
1988年11月至1994年09月 任平远县石正镇财管所专管员(其间:1989.09--1992.07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学习,大专毕业);
1994年09月至1995年03月 任平远县石正镇党委秘书;
1995年03月至1998年01月 任平远县东石镇党委委员;
1998年01月至2002年02月 任平远县超竹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1999.09--2001.12在广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学习,本科毕业);
2002年02月至2002年04月 任平远县超竹镇党委副书记;
2002年04月至2003年09月 任平远县超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04当选);
2003年09月至2005年06月 任平远县大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3.11当选);
2005年06月至2006年12月 任平远县八尺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6.03当选);
2006年12月至2011年02月 任平远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农口系统党委书记;
2011年02月至2016年12月 任平远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2月 任平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