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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   2024-12-13 07:03   贵州  




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2024年第六次(二)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凸显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公益性”属性,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的原则,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遵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用人单位开发,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本次3家用人单位共开发岗位3个,拟招聘人员共4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要求详见《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持《残疾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
审核通过的时间开始计算);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6.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7.就业困难或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详情请咨询当地镇(街)人社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服从管理;
2.必须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3.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现役军人;
2.在校学生;
3.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5.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岗位待遇

(一)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二)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就业,每年签订劳动合同,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不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补贴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补贴期满并离岗3个月后,通过其他渠道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照程序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再次安置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再次核定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余人员不得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给予补贴。

六、报名流程
求职者自行下载打印《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4),同时根据本人报名岗位所要求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报名表》和《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


附件:1.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pdf
2.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湄潭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xlsx
  3.湄潭县各镇(街道)联系电话.xlsx
附件3:湄潭县各镇(街道)联系电话.xlsx
  4.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附件4.遵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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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公开招聘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根据《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机关后勤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安保1名、驾驶员1名。

三、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或失地农民的失业人员。并同时符合以下招聘条件:
1.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勤政廉洁,谦虚诚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服从管理;
2.性别:限男性;
3.身体健康且具备岗位正常履职能力;
4.安保人员,年满45周岁以上,有安保工作经验者且接受过安保培训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车辆驾驶员,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有驾驶员工作经验者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政工科603,联系人:谢方敏,联系电话:18286209808。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交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
(4)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表附后);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区司法局根据报名情况、资格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公示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我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进行管理,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及社会保险。
2.聘用期限: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期间用工管理按城镇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待遇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和《关于印发<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执行(播州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

八、本《招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286209808 

附件:播州区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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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

来源: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以上信息由用人单位提供或来源于网络。

温馨提示: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招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培训费、押金、服装费等,请注意甄别,谨慎选择,以免受骗上当。


制作:葛丹丹

编辑:葛丹丹

审核:宋亮亮、王煊予

监制:李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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