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崇信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为崇信县人民法院自主招聘,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和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二、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法律工作经历或法律专业的优先;
7.聘用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书记员和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法学(法律)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③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⑥其他不宜担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崇信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聘信息,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1月10日。
2.报名地点:崇信县人民法院政工科704办公室。
3.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联系电话:0933-8559162/0933-8559179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
(四)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试题进行确定,并考察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3.面试。原则上以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5.笔试、面试成绩按6:4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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