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刑法案例研习公益课·学员心得 | 付鑫婷:不计得失 不惧思考 不畏差异

文摘   2024-10-25 09:31   北京  

《刑事法判解》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陈兴良教授任主编,车浩教授任执行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刊物关注刑事司法领域的实务问题,诚邀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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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得失 不惧思考 不畏差异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  付鑫婷

与参与课程的大多数本科生学员不同,我选择在升入大四的暑期第一次参与到《刑法案例研习课程》之中。这意味着我或许比学弟学妹们多一些积累,也注定比即将步入研究生大门的学长学姐们少一些空闲。不得不承认,在课程开始之前,我已经完成了刑法学总论与分论的学习,也参与过两次刑事模拟法庭比赛,自诩已经拥有较为完备的知识储备与一些的案例解构经验。但此种略显自满的情绪随着课程的深入而逐渐划为泡影,我愈发觉得刑法理论是如此之浩瀚而广阔,而我甚至不足以成为这座殿堂小小门童。但得益于各位老师的教导以及与各位学员的交流,我的知识与技能在二十天的时间里飞快成长。

一、秉持“去功利化”心态深入探索

在收到通过筛选的邮件时,我刚刚结束了远在一千余公里外的夏令营活动重返北京。对我而言,夏令营是在因拎行李而酸痛的手臂还未恢复时便又匆匆离开,期间也难免拖着因旅途而疲惫的身心急匆匆地摄入大量知识。我即是在如此状态下于各地辗转了十余日后回到母校。收到邮件后我无比欣喜地跟朋友这个消息,朋友回复到:“你怎么这么开心呀?”我一时愕然,仔细琢磨后发现,我之所以感到欣喜,只因为终于能拥有一个沉下心来钻研自己所热爱领域之知识的机会。在本科前三年的学习过程中,囿于频繁的考核,我几乎一直以略显功利化的心态对待学习,甚至在一些瞬间觉得自己是在流水线上被高压灌注若干法学知识的“产品”。可以预见的是,如果没有此次课程,我无疑会用本科期间学得的知识作为敲开研究生大门的砖石,之后顺理成章地迈入下一个难以摆脱功利的阶段。正是对此种被动接受知识的模式有些厌倦,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主动探索刑法这一我深爱的领域。而《刑法案例研习》课程便是这样一个供各地学子以纯粹心态汲取知识的平台。这一课程使我能够全然在兴趣的指引下输入与输出,不再将投入与产出的比例作为自我评价的标准。在当下被冠以“内卷”标签的时代,这样的机会无疑是不可多得因而弥足珍贵的。此段秉持不计得失之心态潜心投入的日子,刚结束不久就使我想念。

值得一提的是,课程也使我真正领悟了刑法理论的多种可能。我在校学习期间主要接受结果无价值论的熏陶,对二元行为无价值论的认知停留尚在知其名而未究其实的层面。但通过课程中各位老师深入浅出的教学,我对二元行为无价值论的思维逻辑与相关理论拥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刑法理论像一株奇妙的大树,不同枝干上盛开着颜色各异但同样茁壮的花。若没有这个契机,不知待到何时我才能真正接触并了解行为无价值论的深层机理。这次课程几乎使我的知识结构翻倍式地膨胀。

二、将知识以系统化的方式串联

课程中的鉴定式、论辩式、案例式分析方法均与鉴定式分析框架紧密关联。我曾学习过民法领域中以请求权基础为核心的鉴定式方法。即便如此,在第一讲结束后试图撰写鉴定式案例分析报告时,还是对阶层论体系下,鉴定式将各板块理论围绕案情紧紧串联的本领感到惊讶。先前总觉得鉴定式厚重繁琐,如今才发现它是能够全面检索所有争议点的最高效方法。在撰写报告的过程中,颇感先前学到的所有刑法知识都在鉴定式框架下收尾相接而“活”了起来。我能明确感知到自己对何部分的知识掌握并不熟练,这也使得我得以及时查漏补缺。这对当下阶段的我来说是特别有帮助的。

我对鉴定式分析框架的另一重感受是,它常常要求报告撰写者站在中立的视角分析案例,并在若干学说引出的多种可能性中挑选最合乎情理的结论。这倒逼着我更加深入地思考行为人是否该当某一构成要件要素,其究竟有责任亦或是无责任,并在接受甲学者的观点还是乙学者的观点间做出抉择,甚至开辟出新观点。这也使我不得不跳脱出给定单一持方的模式与被动接受通论的思维,用自身的理性去思考、去明辨。这一过程虽略有些辛苦,但更是无比美妙的。在不断检索、比较各种学说并将之用于案例分析过程时,我方才真正体悟到了刑法理论百家争鸣之下的深沉魅力。

三、在比较与碰撞中发现多元

在课程期间,我与组内其他学员每周都会在邓卓行老师的引领下参与组内讨论。得益于邓老师的鼓励式教育,同学们都能畅所欲言。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常有与大家不相一致之处,有时甚至存在分析重点的不同。开始时会对自己反复在理解案件亦或寻找焦点时发生偏差而感到懊恼,但在此种友好沟通、鼓励交流的环境下,我逐步转变了自己的想法。思维不同而导致的摩擦甚至碰撞或许并非坏事,反而是极为可贵的。犹记课程伊始,车浩教授谈到法学不是有唯一正解的科学。当时我作为听者备受动容,也在后续学习与讨论的过程中对此产生愈发深刻的理解。于我而言,在校学习时能够完全自由表达并与他人反复商讨的场合并不多见,正因如此,我对课程中的每一次思维交锋都心怀感念。

此篇文章无异于对课程说个再见。不禁回想起结束最后一讲的晚上,教学楼十点关门,但课程的尾声还未结束。于是我边捧着电脑在月光中走回寝室,边听各位老师们说道“我们明年再见”。当时无比感慨自己生在了好时代,能够在虚拟空间得到如此多名师的指导,能够不付出任何金钱却接触到如此高质量的教学。正如正文中谈到,我在这里不仅从无到有地掌握了数种案例分析方法,也获得了不少原本无机会接触到的知识,更是与数位老师及同学取得了生命线上的交汇点。基于种种收获,我始终坚信选择加入本课程是正确的选择,甚至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行文至此,也唯有感谢,感谢每一位授课老师与课务、助教同学不求回报而又不遗余力的付出,也感谢邓老师永远挂在嘴上的鼓励与每一次细致的批改,感谢组内活泼可爱的各位同学以及大家十分有趣的思维,或许也要感谢自己犹豫后仍然决心加入。希望《刑法案例研习》课程更好,为课程付出努力的各位老师与同学更好,也希望我在此邂逅的每一位朋友能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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