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持续深化打击隐蔽工作面违法生产行为。各市县煤矿监管部门要会同煤矿监察执法处在日常联系指导、检查执法等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关注长期建设或改扩建(含技术改造)、生产系统复杂、采掘接续紧张、因办理调整矿界手续而临时封闭、限期退出、资源枯竭等煤矿,依据各类安全风险监测及信息系统提供的各类数据,利用《办法》提出的9个方面分析比对方法进行研判,开展现场检查、突查、核查、远程巡查,严格执行《办法》规定的各种惩处措施,严查重处煤矿隐蔽工作面违法生产行为。要严格落实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紧盯问题查处的整改闭环,实施全过程监督,督促被查处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安全封闭、安设视频监控并有效上传。
2024-11-02
2024-11-01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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