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城镇老旧住房装修消费品
以旧换新工作
持续释放投资消费潜力
枞阳县制定了
《枞阳县城镇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申报细则》
细则规定如下
补贴范围和标准
01
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区(仅限枞阳镇所辖社区)内产权明晰且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住房。
02
03
04
申报时间自《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号)印发之日(2024年9月6日,含当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予以补贴。申请人在装修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向房屋所在地的镇办社区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先到先得,用完为止。所有申请补贴的项目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申请材料清单
01
枞阳县城镇老旧住房装修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02
03
04
05
06
相关结算发票(发票抬头需与申请人保持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期间,每张发票需注明补贴材料品类及金额)
07
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流程
01
申请补贴人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属地镇办社区初审(附件4)
02
属地镇办社区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填写开工实地核查单(附件5),并附实地核查水印照片。属地镇办社区审核通过后将材料报送至县住建局,对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在15日内补正有关信息重新申请
03
县住建局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市住建局
04
此由市住建局对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住建局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进行拨付
附则
01
各有关部门、枞阳镇所辖社区要加强对补贴政策的宣传,引导申请人用好国家资金补贴政策
02
详情请点击下方的“阅读原文”
来源:枞阳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