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反对和纠治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我区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期间,马月山利用担任村会计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租赁合同等资料的方式,个人擅自违反组织议事规则报销资金5000元。通过伪造会议记录等材料的方式违规报销、套取村集体资金24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4月28日,北城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给予马月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2
03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原经开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祥君在管理和服务企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企业承担水损费用过高问题。
2021年至2024年5月期间,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园区内企业多次向原聊城经开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祥君反映园区内企业承担的水损费用过高问题,武祥君仅安排加强日常巡查,未采取有效措施,问题久拖不决。武祥君身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在管理和服务企业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2024年7月10日,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给予武祥君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都是典型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侵害了群众利益、企业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重拳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以有效监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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