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

政务   2024-11-29 13:19   黑龙江  

集 贤 微 言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从11月25日开始影响我市的降雪天气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双政办规〔2021〕9号)有关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1月29日9时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请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县(区)政府按照《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双政办规〔2021〕9号)要求,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受前期强降雪和降温影响,各县(区)出现道路结冰现象,请相关部门做好防范。

特此通知。


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024年11月29日       

编辑 | 曲彤彤

责编 | 王悦

监制 | 张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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