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知晓率不高问题,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今年以来,惠农区全面推行“两书同达”工作机制,并向市场主体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推动提升惠农区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后,可依法办理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建重塑信用。”近日,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答复宁夏某钢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咨询时说道。
原来,该企业因热轧带肋钢筋抽检不合格,被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执法人员依法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当场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告知了失信行为类型、公示途径、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督促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前不久,该企业相关负责人通过电话咨询该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信用修复流程。执法人员了解到该企业罚款已缴纳、违法行为已更正且已满6个月基础公示期后,一次性告知信用修复需要资料。企业于当天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缴纳罚款的发票和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并盖章确认。执法人员当天为企业办理了信用修复,消除了失信记录。
“两书同达”工作机制的推行,提高了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的知晓率,形成处罚、履行、修复的良好闭环。同时,执法人员在送达过程中,随时解答市场主体对信用修复流程中存在的疑问,第一时间让失信主体了解信用修复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市场主体在具备信用修复条件时及时进行信用修复,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自“两书同达”工作机制推行以来,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28起,100%实施“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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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薛莹 审核|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