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一看我们有2009年的缴费收据,就说是他们的数据弄错了,现在处理好了。”高女士说。然而,临近2012年供暖季时,高女士母亲看到采暖费收据上再次出现陈欠2009年采暖费的信息。
于是,她和母亲再次找出当年的缴费收据,再次来到采暖费收费处解释说明。“他们又核实一遍,说处理好了,我们家确实不欠费。”高女士本以为这个采暖费欠费的乌龙事件结束了,但没想到后来发生的情况更气人。
2022年,高女士的母亲年过九旬,无法独立生活,便决定将老房子卖了,搬到子女家居住。而在房产过户的时候,供暖公司又一次表示他们家陈欠2009年的采暖费,必须补缴才行。
高女士告诉记者,事情过去十三年了,其间还搬过家,老人整理保存的单据找不到了。“我们多次向供暖公司说明2011年和2012年的情况。但供暖公司态度很强硬,不仅要求我们补缴2009年的采暖费,还罚了滞纳金,共1606元。”最后,双方沟通无果,高女士一家为了房产的顺利过户,只能交钱了事。
不过,今年11月2日,高女士的弟媳妇张女士收拾老人物品时,意外找到了那张2009年的采暖费缴费收据。
记者在高女士提供的一沓收据中看到,2009年9月,高女士母亲家的采暖费由大连化学工业公司供热公司收取,费用为1217.5元。和采暖费收据粘在一起的还有一张2011年5月的催费通知,上面显示高女士母亲家拖欠2009年的采暖费,落款为大化供热公司、华能供热公司。“这可以证明我们家不欠费,且配合供暖公司核查过。”高女士表示。
11月4日,记者陪同高女士和张女士,来到了位于甘井子区甘井子街的华能供热营业厅。
面对再次来访的高女士和张女士,以及她们出示的相关收据资料,华能供热营业厅相关负责人对供热公司多收取了高女士家2009年的采暖费及滞纳金,合计1600余元这一情况表示认同。
“退费肯定没问题。”该负责人表示,鉴于其公司总部在金普新区,退费申请需要层层审批,所以实际退费时长大约需要一周时间。
为什么用户已经缴费,供暖公司仍显示欠费,并多次催缴?该负责人认为可能是当年大化供热公司和华能供热公司两家公司在交接过程中,数据的传递出现了错误。就此,该负责人向高女士和张女士进行了口头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