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一项重要监督工作,是以法治之力引领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行动。10月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携调研组一行赴龙湾区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葛益平一行实地走访了浙江星曜半导体有限公司、瓯江实验室等地,仔细了解研发企业和科创平台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相关情况。
葛益平指出,要聚焦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速打造“全省第三极”、护航科技创新等重点,以深入抓好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执行,推动形成法治护航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要聚力做强做大科创平台,提升科创平台综合能级;要聚力推动科创产业融合,推动科研成果研发和转化利用,打造优化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要聚力加快创新生态优化,强化人才、资金、空间等科技要素供给,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集成改革;要坚持齐抓共管,合力为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代表和相关专家对人大的这项监督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财经委委员 李雪芬:
科技进步也是我们全社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久久为功的一个目标。那么我们温州市人大在“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当中,去积极保障,去积极履行监督的职能,我想对我们营造一个非常优良的营商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委员 浙江永瑞集团董事长 王茂法: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市的科技创新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专门为这项事情做了“一法两条例”的视察监督。这个目的是有效的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发展过程当中,注重科技的投入,以及科技如何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市人大代表 浙江索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国庆:
这样更有效地来推动企业发展,提高它的竞争力,也从法律角度保护了企业的科技创新的能力。
温州理工学院法学院院长 毛毅坚:
在科技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很多企业面临很多瓶颈和问题。怎样用法律去保驾护航,更好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可以说人大在“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中,有力地抓住了这个抓手。
以法治之力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温州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作为“民营经济之都”,温州率先以立法破题,再次先行一步,于今年出台并实施了全国首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地方性新法规——《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聚焦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领域,聚焦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以立法途径为民企科创“堵点”开药方,为民营企业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4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强城行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为企业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助力科技创新,我市于近日成立了温州科创金融服务中心,通过集聚科技信贷、创投风投、担保转贷、路演展示、科技中介等科技金融资源,为全市科技型企业、项目提供“一站式全周期”的个性化优质科技金融服务。揭牌仪式上,温州银行向“一港五谷”平台预授信120亿元,将依托科技成果交易数据研发的信用贷款“科技成果贷”,为平台内的科创型企业提供额度最高不超成果交易额的2倍、总额不超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可线上申请,随借随还。
数字经济离不开科技创新,也是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资产已经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新源泉。如何有效管理和运用数据资产,如何确保数据资产的安全合规,如何通过数据资产的入表提升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市场价值成为当务之急。为了促进我市数字经济高效规范发展,由温州数商协会、温州数据交易中心主办,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数字资产入表研讨会-暨《数据资产法律服务指引》发布会”于10月10日在温召开。相关单位深入分析了国内外数据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了数据资产的评估、管理和运用的最佳实践,形成了超过十万字的《数字资产入表法律服务指引》。
市人大代表 市人大法制委委员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李雪品:
《数据资产法律服务指引》一方面是供法律界,大家能够形成一个共识使用;另一方面是作为企业方、社会方的话,给他们在数据资产运用,数字经济的发展这个方面,给到一个方向性的指引。
今年,我市率全省之先实施民营企业“科技副总”柔性引才机制,共选派356位科研人员到502家民营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聚焦企业创新发展需求,联动多方资源为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引育等“增值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目前,我市累计排摸企业有效需求700余项,储备“科技副总”人选550余名,其中超80%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上半年“科技副总”推动任职企业获批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68项、建成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343家,累计向民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124项、交易金额1.9亿元。
如今,温州迎来科技创新加速期。截至目前,全市技术交易额已达500余亿元,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排名提升幅度达到全国第二,城市人才吸引力排名进入全国前25位。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嘉宾说
我们开展“一法两条例”的执法检查,是今年省人大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然后温州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更是以我们法治的力量来护航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一个实际行动;其次,我们温州是吃“改革饭”壮大起来的,作为民营经济之都,温州推出了我们全国首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地方性的一个法规——《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我觉得是很符合我们温州当下民营企业发展的,也是为我们温州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更多的法律制度的保障。
对于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政府还需要更进一步的重视。在遵循市场经济的一个前提下,充分发挥好我们政府的调控作用,为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发展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一个服务和保障,多方位的形成合力。包括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等一些好的机制和平台,例如我们片子中提到的“科技副总”柔性引才机制,我觉得要进一步的维护升级和好好利用,为更多的人才和企业提供交流、纾困、创新的机会和平台,促进人才、企业、市场的发展。
以立法的方式对科学技术进步进行保护和规范,这显示了国家对科学技术的一个特别的重视,是科技立国立法的一项举措。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条提出的这个立法目的,也就是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我们常说一部法律,它仅仅是棵法律的“树苗”,多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包括这个指导性案例,才能形成法律的“森林”。法律经过反复的宣传、使用、执法、监督、实施,让法律的规定逐渐成为法律的信仰,方可形成法律的良好生态。温州市人大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进行“一法两条例”执法监督,科学技术保护的法律“森林”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法律生态也必将形成,对此我们充满信心与期待。
下一步要加强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深度融合;其次要加大这个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人才的力度,要注重实效。要优化人才的发展环境,吸收更多国内外优秀的人才来温州创新创业,同时对引进的人才要进行必要的考评;最后要注重法律对科学技术成果、人才、财产以及资金的保护,以法律“森林”的方式进行保护,形成良好的法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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