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争议,仲裁裁决“一锤定音”?

文摘   2024-11-28 17:4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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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骑摩托的小王”:


听说有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审完后就“一锤定音”,用人单位不能再上诉了。是这样吗?

骑摩托的小王”您好!您说的没错,确实有一些劳动争议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结后,对用人单位来说就是最终结果,不能再上诉到法院了。这种情形用专业的词来说,就是“一裁终局”。


“一裁终局”的规定是为了使涉及劳动者基本权益的简单、小标的额的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快速处理,从而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个别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时间。

终局裁决适用范围有两大类:一是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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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竹俊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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